撰文者:何飛鵬 商業周刊 第1225期
一個曾經帶過的小朋友,離開公司之後,自己自立門戶做生意,生意做得還可以。有一天忽然十萬火急的找我,說有要事要聽聽我的意見。
一見面才知道,他面臨了一個人生重大的抉擇,他最重要的客戶,因為公司有困難,希望他體諒,並更改合約。如果他同意,當場要損失兩千萬,可是如果他不同意,以後長期的生意也可能就沒有了,他在兩千萬與長期的生意之間取捨不下,不知如何處理。
我問他:如果拒絕更改合約,這兩千萬要得到嗎?他回答:要打官司,但有七、八成的把握可要到兩千萬,可是也可能要浪費好幾年的時間。我再問:如果這個客戶沒了,你找得到其他的客戶替代嗎?他說:找不到!甚至這個生意他也做不成了,只好另起爐灶做別的生意。
我再問:如果同意改合約,損失兩千萬,未來與這家公司生意還能做多久?每年你可以從這家公司賺多少錢?他說:這生意很穩定,可以做很久,每年約可以賺個千把萬。
問到這裡,答案已經很清楚,同意改合約,短期損失,但長期細水長流才是聰明的做法。這位小朋友欣然接受,因為他原本已想這樣做,只是想讓我確認一下是否正確。
他接著說:「我估計如果我同意改合約,對方應會很感激我,以後應該會給我一些好處……。」
聽了這句話,我立即制止:絕不可存希望回報之心,事情過了就忘了吧!甚至以後見面絕口不提這件事,提起這件事,一切人情都會付諸東流。
我進一步解釋,對方如果是個感恩的人,一定會放在心上,找機會回報;可是對方如果是個不知感恩的人,常常提起這件事,只會讓對方惱羞成怒,以後的生意可能也就做不成了。
我怕他聽不懂,再三交代,事情過了就算了,一次都不要再提起,不只當對方的面不能提,在其他第三者面前更不能提,因為如果話傳到對方耳中,對方一定會更生氣,後遺症更大。
所幸這位小朋友處理得很好,雙方一直維持著非常好的關係,他當時損失的兩千萬,經過幾年也早就賺回來了。
許多事,一輩子都不能忘,尤其是領受了別人的幫忙與恩惠。但相反的,給了別人恩惠、給了別人幫忙、做了任何好事,立即就要忘記,絕對不可放在心上。
道理很簡單,幫別人忙、給別人恩惠,是因為我們自己心甘情願,因為我們是「好人」,願意做「好事」。這完全是我們自己內心的修煉,而不是指望回報;指望回報,就是利益交換,不是「好事」。
而不能提、不能說的原因是:沒人想做忘恩的人,對方如果是忘恩的人,我們說起這件事,無疑是在揭他瘡疤,他一定會反擊的,那不但朋友沒了、人情沒了,還會變成「狗咬狗」的災難。分享一個好用的東東...BookU趣看書 http://tw.magv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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